国数源播报/2017年11月2日,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就供应链创新发展出台的新型指导性文件。业内普遍认为,此举将对提升我国供应链发展水平发挥重要作用。这也契合了十九大报告对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
《意见》计划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要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
供应链金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目前我国应收账款规模已超过11万亿元,在国外已十分成熟的应收账款转让融资服务,在国内还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通过供应链整体数据来筛选企业优质动产,基于大型核心企业供应链的应收账款,将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可将风险控制在最低。作为核心企业,可能其本身并不存在融资困难问题,但其上下游有大量的供应商,其中大多数为中小企业,其长期面临融资难、融资成本高、贷款期限不灵活等问题。而供应商有很多应收账款结算,核心企业资金使用具有周期性,如果供应商希望能够更早使用这笔资金,过去只能选择等待,或通过票据贴现。有急需资金的企业只能寻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
基于这些优势,目前不少传统金融机构与新型金融主体也在积极探索这一方式。此前,工商银行推出的“工银聚”,就是融合商流、物资、资金流和信息流于一体,为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提供采购、支付、理财等服务的供应链金融产品。除了商业银行,国内从事供应链金融的还有第三方商业保理机构和供应链金融平台。受成本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普遍侧重不动产融资授信,对应收账款等动产融资授信动力不足。商业保理机构和供应链金融平台作为国内传统金融机构的补充正逐渐发挥作用。
政策推动供应链金融“补短板”
《意见》指出,要加强供应链信用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控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同时要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有效弥补行业现存“短板”。
业内人士表示,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对中小微企业是好消息,意味着政府鼓励加快建立大数据供应链分析和应用平台、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数量庞大的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更大程度发挥供应链效用
《意见》提出要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并积极融入到全球供应链网络之中,加强交通、物流、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提高全球供应链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此外,还要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规则制定,通过加强与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磋商与合作,推动建立有利于完善供应链利益联结机制的全球经贸新规则,让我国在供应链竞争中更为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