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被称为“环保钦差”,由环保部牵头成立,中纪委、中组部的相关领导参加,是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
1、什么是中央环保督察组
中央环保督察组被称为“环保钦差”,由环保部牵头成立,中纪委、中组部的相关领导参加,是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
2、为什么要开展中央环保督察?
(1)雾霾、黑臭、水体、海洋赤潮、土壤污染等问题凸显,环境风险不断累积,已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
(2)一些地方党政领导片面强调经济社会发展,忽视资源环境约束,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 一时增长,使环境执法受到较多干扰,企业环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
3、中央环保督察督察什么?
(1)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里大决策部署情况;
(2)省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地市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
(3)重点督察实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腾格里沙漢污染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情况,以及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 、改善环境质量情况,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4、环保督察怎么开展?
(1)按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在2015年开展督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自2016年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督察一遍。
(2)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地方以及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不定期开展督察。
(3)从去年1月开始,短短1年半时间里,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分三批次完成对23个省区市的督察。